泰山区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经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区启动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3月29日,1日内完成全部人口检测。
二、检测范围
泰山区辖区内全部人口(含外来人口、流动人员)。全区所有居民和流动人口,包括宾馆酒店住宿人员、外来货车司机、各类企业务工人员、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外来经商等人员,一人不漏,全部都要参与这次核酸采样。
三、检测方式
以街道镇(园区)为单位,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分区域压茬进行,每区域启动后,6小时内完成划定范围的区域采样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居民提前录入采样信息,也可利用前两轮全员核酸采样保存的截图,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二)所有采样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前往核酸采样时,务必要保持一米线间隔距离,不插队,不聚集,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三)各单位采样时间服从于采样点安排。
(四)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将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上门服务,请提前与社区、村网格员联系。
(五)处于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管理期人员不参加此次检测,仍按原规定渠道进行检测;核酸采样前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不参加核酸检测;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不参加核酸检测,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切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本次核酸检测采样后,给每个人发放采样证明,作为进出社区的有效证据。未收到检测结果的,即为阴性。
(七)凡未参与本轮核酸检测,且未主动报备人员,后续检测费用一律自行承担。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不按要求参加核酸采样的,将影响个人日常出行。对因未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导致疫情传播扩散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们广泛转告周知,按时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抗击新冠疫情!
泰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