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泰医保发〔2022〕9号转发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徂汶景区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工作部门,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市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相关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和市市场监管局。
本通知自2022年3月21日零时起执行,各类核酸检测机构要提前做好信息系统调整维护,各县市区、功能区医保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和督导落实,确保按时执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0日
最新核酸检测价格为:
一、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含检测试剂)价格最高不得超过28元/次。医保支付标准相应调整。
二、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规范进行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量,最高价格为6元/人次,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
三、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