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泰山大剧院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概况:重新启用大剧院,对大剧院进行整修,剧院管理实行托管运营模式;
2.服务期:
运营托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年;
装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
3.服务地点: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9号泰山大剧院;
4.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具
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付款方式:
托管运营:本项目款项由招标人支付,一年分四次付款,每季度结束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次个季度首月15号前凭发票等相关付款凭证支付。
装修部分: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2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