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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普通高校学生资助范围及标准2021(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8 15:08:58
The Beginning

  ❀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分配下达,每生每年8000元。

  ❀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资助面为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3%、专科在校生总数3.3%,每生每年5000元。

  ❀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资助面约为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奖励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分配下达。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省属高校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硕士研究生6000元、博士研究生13500元。

  ❀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本专科生最高8000元、研究生最高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免除省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和研究生残疾大学生学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本专科生最高8000元、研究生最高12000元。

  ❀ 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对到苏北基层单位就业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省内外(不含境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招收全日制普通学生的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每生每年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补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补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

  ❀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本专科生最高8000元、研究生最高12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

THE END

TAG:学费  全日制  研究生  本专科生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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