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泰安高新区办理健康通行卡(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疫情防控“健康通行卡(码)”制度,提高出行认证效率,根据省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健康通行卡(码)办理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第219号)要求,现就泰安高新区健康通行卡(码)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健康通行卡(码)使用。《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更名为《山东健康通行卡》,有效期延长至 14 天,省内通用,纸质卡与电子卡(码)具有同样效力。持有效期内健康通行卡(码)的人员经体温检测正常一律通行,不再执行隔离观察。疫情防控期间,各地不得自行设立地方性健康证明要求,已经启用的一律废止。
二、明确办理时限。申请人线下办理的,原则上应即时办理,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不得超过 6 小时。线上申请办理的,应在工作时间 6 小时内完成审核签发,超时未签发且未出具审核意见的,次日 18 时前系统将自动生成健康通行卡(绿色码)。因延迟未审核导致的责任由出行人员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承担。
三、规范办理程序。健康通行卡(码)申请分为个人申报、
大数据信息比对和社区(村)和单位审核签发三个步骤。申请人应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疫情扩散的应承担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行增加体检、备案等附设条件。用人单位向驻地社区(村)申请签发授权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社区(村)必须明确至少一位签发人员进行线上注册,及时核签。申请人申报信息完整但签发人员不了解情况的,签发人员应主动沟通核实申请人信息,不得因故拒绝办理。申请人可以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或者下载“爱山东”APP在线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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