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流感样症状排查的通知
针对当前新冠病毒传播流行的新特点,为加强流感样症状病人排查与管理,及时发现流感患者中的新冠肺炎隐形病例,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感样症状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月22日—2月25日
二、排查范围
1.明确排查重点。以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单位,对辖区内居民(职工)重点排查:2月1日以来,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要表现,少数伴有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家庭内有呼吸道或消化道聚集病例的患者(2周内以家庭为单位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2.建立排查系统。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流感样症状排查系统。乡镇街道、村(居)逐级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公安干警、卫生专业人员、机关干部、村(居)干部、乡村(社区)医生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的症状排查领导小组,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摸排,把排查工作落实到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开发区、新矿集团、山能重装均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排查专班,对本单位的职工全面排查。
三、处置措施
(一)对排查出的有上述相关症状的现症患者立即报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预检分诊,按照程序将发热及可疑病人转诊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就医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每日16:00前,各社区(村)及乡镇街道所属单位将排查信息报所属乡镇街道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部门单位将排查信息按归口报牵头部门,新矿集团和山能重装所属单位报各自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部门、新矿集团、山能重装汇总排查信息后报至市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同时上报信息联络员(单位、姓名、电话)。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孟光会,电话:13181826755,邮箱:sdxtjfk@126.com。
(二)乡镇街道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部门、新矿集团、山能重装每日对所报排查信息进行分析,发现相关症状呈聚集现象时,要立即上报至市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市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流调组前往展开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采样送检,流调组将相关聚集信息及时报泰安市疾控中心。
(三)集中排查结束后,作为正常工作继续开展,对新发病例继续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16:00前报市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
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