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解除集中隔离后,川内入境人员由各区(县)闭环接回当地(川外入境人员返泸在入川首站由各区(县)闭环接回当地),抵泸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具有独立居住的房间和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应进行集中隔离。
居家隔离2、7天完成2次核酸检测。其中集中隔离期第14天和居家隔离期第7天核酸检测,应采集2份鼻咽拭子,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或由2家不同检测机构检测。居家隔离需自觉做好居家隔离工作,期间原则上不能外出,每天测量体温至少两次,上午和下午至少各测一次。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相关处置措施。条件允许下尽可能单独居住隔离;条件不允许,至少保证“一人一间”居家隔离,并且应选择通风较好的房间隔离。
更多政策可咨询疾控中心,联系电话见下表。
区县 | 联系电话 |
江阳区 | 0830-3123957 |
龙马潭区 | 0830-2599159 |
纳溪区 | 0830-4115955,0830-4115829 |
泸县 | 0830-2831167 |
合江县 | 0830-5528564 |
叙永县 | 0830-6727182 |
古蔺县 | 0830-7205198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