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南区“英才聚智”政策十条(试行)》即“人才十条”是按照“凤凰英才”新政3.0升级版政策有关规定,路南区又叠加制定的。该政策聚焦人才引育,是路南区历年来含金量最高、力度最大、诚意最足的人才政策。
第一条:生活补贴政
博士生: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连续5年给予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在路南落户的,再叠加给予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
硕士生: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连续5年给予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在路南落户的,再叠加给予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
本科生:全职引进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在路南落户的,连续3年给予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路南区再叠加给予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第二条:购房补贴政策
博士生: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在路南落户的,享受购买路南区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30万元,路南区再叠加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
硕士生: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在路南落户的,享受购买路南区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10万元,路南区再叠加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
本科生:全职引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在路南落户的,享受购买路南区内自用商品住房补贴10万元。为了支持西南交大唐山研究生院发展,凡外地来该学校任教每年累计满一个月的,享受此政策。
第三条:人才公寓与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政策
为支持鼓励大学生创业,选址友谊天地一号综合楼,在一、二层建设3000平米左右的人才公寓,在三、四层建设5200平米左右的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
2年择业期内,在路南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注册企业,并落户路南的大专以上学历大学生可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并提供免费人才公寓居住。
享受人才公寓入住政策后,符合购房补贴政策的,还按相关标准给予补贴。
第四条:社会工作人才政策
对路南区社区工作者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中新取得中级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分别给予每人1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乡村振兴人才政策
被评为市级乡村振兴青年优秀人才称号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区内每2年择优产生“乡村振兴优秀人才”10名,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教育工作人才政策
对区属教育系统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家级、省级以上荣誉获得者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活动经费支持。
第七条:求职补贴政策
对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在路南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再叠加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第八条: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和招用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的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路南区再叠加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第九条: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对接收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和贫困县及民族县中职学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疫情期间,该类人群在见习期满后仍未实现就业,本着本人自愿原则,见习期可再延长一年,由区财政负担相应政策补贴。
第十条:建设路南区“零工市场”
为切实解决灵活务工人员求职,加大求职用工双方匹配度。选取“老火车站、南湖市民中心、梁家屯路街道初心家园”启动建设零工市场服务中心,并在小区建设“零工驿站”,形成“3+N”实体零工服务场所。采用“线上+线下”的服务模式,保证零工供需双方的高效便捷服务,区政府对运营好的平台企业给予一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