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全程网办采用“不见面”方式受理。
申请平台: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申报须知:
1.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灵活采取线上学习、师带徒、岗位实操等形式组织开展以工代训。
2.培训内容除岗位知识和技能外,鼓励企业将法律法规、健康卫生、疾病防控、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内容纳入培训课程。以工代训原则上不少于 24 课时。
3.企业如符合申报条件,可登陆以工代训申报系统查看人员名册。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企业派遣或代理人员按规定由用工单位申报。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协商一致后,人力资源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需到社保征缴窗口办理用工单位二级码(二合一),同时将被派遣人员推送至用工单位的二级码下,用工单位可正常申报补贴。
4.同一职工在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补贴、岗前技能培训补贴等不重复享受。
5.企业可自主确定以工代训效果评价方式,如岗位任务考核、综合评定等,适时做好过程性资料整理归档。
企业以工代训系统操作指南:
1、登陆系统
(1)登陆南京市人社局官网,点击右上角“用户登陆”。
(2)跳转至公共服务平台,输入用户名(单位社保号)、密码登陆平台。
(3)找到“职业培训鉴定”模块,选择“岗前培训(以工代训)开班备案”。
2、开班备案
1.经营地所属区划无需勾选;
2.核对开户行、开户名、银行账号,补贴将按此账号拨付。(总公司、子公司关联单位除外,如有误请与区人社局联系);
3.勾选是否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如点击“否”,则进行岗前培训备案(补贴标准300元/人);选择“是”,弹出“申领以工代训一次性补贴承诺书”内容,阅读后点击“确认已阅读”,进行以工代训备案(补贴标准500元/人);
4.填报课程类型、培训类型、总课时(不少于24课时)、培训区划(栖霞区)、填报人、联系电话;
5.选择填报开始时间(培训开始时间需晚于申报时间4天,例如申报时间是2020年9月1日,开班时间最早为2020年9月4日)、结束时间,培训人数(单班次不超过150人);
6.生成班级编号(班级编号很重要,查询、导入名册等需要按班级来操作);
7.点击“添加”按钮,填报培训课表。(需要注意的是课程每达到完整的45分钟,换算为1课时,单次课程最长不超过180分钟)例如:9:00-12:00为4课时,14:00-17:00为4课时,每天最多进行8课时教学;
8.按要求填报课程信息,点击“确认”按钮。(授课教师编号为授课老师或带班管理人员的个人社保卡号);
9.每录入一节课程,则列表中显示当前所录入课程,双击该节课程,可进行修改;将进度条拉到最右侧,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该节课程。需要注意的是,所录入课程的总课时要与之前输入总课时一致。
3、申报学员名册
选择“岗前培训(以工代训)学员名册管理”模块。
1.输入“班级编号”(开班备案操作已生成)。
2.勾选需要组班的人员,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开班备案申报的培训人数。
3.点击“下移”将需要开班人员移到下放班级内。
4.点击“招收”按钮,将所选人员组班。
5.组班后,输入班级编号可查询班级人员信息。
特别注意:课程开始3天内必须导入学员名册,超出规定时间则无法操作。
4、开班审核查询/删除
此步骤仅用于开班信息填报有误,需删除开班备案申请时,如无此需求请忽略。选择“开班申请审核查询(删除)”模块;
1.输入需要查询的“班级编号”
2.点击“查询”按钮,在“审核结果”一栏可以查看班级审核状态。
3.【小提示】若班级处于“未审核”状态,开班备案过程中信息输入有错误时,可返回“岗前培训(以工代训)学员名册管理”模块,输入班级编号-查询-将列表显示的名册移除(此步骤不能少),然后重新回到“开班申请审核查询(删除)”模块删除该班级,重新操作“开班备案”。
5、考核申报
选择“岗前培训(以工代训)班级考核申报”模块。
点击“申报考核”按钮后
1.点击“上传”按钮,在新弹出的窗口上传能反映培训过程的图片、视频、简讯或新闻稿等材料。
2.根据考核情况,对所培训人员进行成绩评定。
3.点击“提交反馈”按钮,提交考核结果。
6、申请培训补贴
选择“企业岗前(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模块。
1.输入所要申请补贴班级的“备案编号”。
2.点击“查询”按钮。
3.核对补贴人员信息,勾选补贴人员名单。
4.点击“上传发票”按钮,上传培训发票。
特别说明:(1)上传的发票(收据)需为图片格式。(2)发票(收据)抬头:南京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收据内容:企业岗前培训补贴或者以工代训补贴,收据金额:填总金额(人数*500元/人)。
上传完发票(收据)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当出现“申请成功”提示,点击“确定”后则结束操作,已申报补贴人员名册自动消失。补贴等待区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月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