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丹东市进一步理顺疫情期间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合理安排就医患者有序就医,维持正常的诊疗秩序,切实做好我市疫情期间医疗服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就医患者、管控区急危重症患者均由120急救车辆负责转运。患者就医时应由所在社区出具表明来自封控区或隔离点及其完成核酸检测的证明,其中封控区和集中隔离场所相关患者转运到黄码医院(市人民医院)就医,管控区相关患者转运到其他医疗机构。转运过程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
二、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成立疫情应急就医转运车队,通过多种途径公布联系电话,承担管控区非急危重症就医转运工作。
管控区内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各类留置管路护理(胃管、留置尿管、胸腹腔引流管、中心静脉置管等)患者,也可在每日8时—17时拨打3791111联系志愿者转运车队。
患者就医时应提前通知社区,由所在社区出具其完成核酸检测的证明,社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负责做好衔接沟通工作。
转运过程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
三、不能自理等特殊就医患者可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并与就医患者执行相同的管控措施,所有就医患者和陪护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四、疫情期间,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压实疫情防控和救死扶伤的主体责任,坚决把疫情防控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当前工作核心,落到实处、细处。
五、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应收尽收、应诊尽诊,严禁以疫情防控等其他理由拒诊拒收。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行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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