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疫情期间社会防控“五项举措”的通告
为有效落实风险区域相关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全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经研究,决定出台全区疫情期间社会面防控 “五项举措”,通告如下:
一是强化风险区人员管控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倡导非必要不来赣、不离赣;对划定的“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主动配合开展核酸检测,接到疫情防控部门电话流调、管控的,请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是强化社会面管控
居民减少外出;低风险区持通行证外出,做到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对区内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棋牌室、剧本杀、密室逃脱、足浴店、洗浴中心、蒸拿房、茶馆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健身房、体育馆、瑜伽馆和各类培训、中介机构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室内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校外各类培训机构等营业场所暂停营业。
三是强化交通管控
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对确需离开的,需要持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 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火车站、公路、水路等出入区域交通关口、卡口管控,做好测温、查证、验码等工作。
四是强化主动报备
对省内外来赣返赣人员,与阳性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按要求及时进行核酸检测,配合属地镇落实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外出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是强化聚集性活动管理
非必要不举办群体性活动、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暂停游园、集市、庙会、文艺演出、广场舞等群体性活动,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各餐饮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不含宾馆、单位内部食堂)暂停营业,禁止堂食,实行分餐;药店暂停“四类”药品销售,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暂停一切宗教活动。
以上防控措施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请广大居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连云港市赣榆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