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继续发放家电消费券。全省发放2亿元家电消费券总额不变,核销时间延长至7月底。消费券发放标准,继续按照《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商发〔2022〕5号)规定执行;
支持范围在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基础上,增加燃气灶、抽油烟机2类商品。
家电消费券继续由各市组织发放、审核和核销。按照《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全省发放家电消费券2亿元总额不变,各市前期未核销资金继续用于本市家电消费券发放,核销时间延长至7月底。
本次消费券核销期限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