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提倡就地过节
在外的惠来籍人员尽量留在当地过中秋,非必要不返惠,可通过电话、微信传递对亲人、朋友的问候与祝福。如确需返惠,有深圳、广州旅居史及从中高风险区来(返)惠人员、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酒店报备。
近7天内有深圳、广州旅居史的来(返)惠人员抵惠后,主动在12小时内落实核酸检测,完成3天3检,并自我健康监测7天,于第5、7天再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抵惠7天内不参加聚会、不串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二、落实个人责任
严格遵守防控政策,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通风、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广大市民群众进入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客车、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积极配合测体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
三、落实健康监测
坚持自身健康日常监测,个人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尽量避免接触他人,在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的同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单位,及时就近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避免聚集扎堆
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不聚集、不扎堆,提倡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人数,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及有关部门报备,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五、加强场所防控
各类市场主体、公共场所、交通运营单位要加强值守监督,守好“场所码”查验关口,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对不听劝导、拒不履行扫“场所码”或健康信息登记义务进入公共场所的个人,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要严格落实测温、规范佩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场所防控措施,引导群众有序排队,严格控制入场人数。
六、强化哨点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接诊过程中如发现发热、咳嗽等新冠相关症状患者,应立即按规范要求做好接(转)诊、信息上报和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