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用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公开招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8月24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管教、劳动教养、治安、刑事处罚等处分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
二、招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用公告于报名前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布招用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4日公告发布起—8月31日下午17:00。凡未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均属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地点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永清县卫生健康局后院大会议室(报名时须持48小时核酸证明),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咨询电话:0316-7085602。报名所需提交信息与证件材料:
(1)《公开招用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有医护工作经历者需原单位开具工作证明;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资格审查:由卫健局工作人员按照招用条件和岗位用工需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用工要求。凡有关证件材料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工作人员有权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
(三)面试
由于招用人数多,涉及专业性强,急需人员上岗,招用采取边报名边审核,面试合格后即上岗的方式进行,由卫健部门组织实施,人社部门负责技术指导。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及报名情况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和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
面试结果在卫生健康局公示栏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聘用与待遇
工资每月28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特岗津贴1000元。劳务派遣公司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费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个人按规定的比例缴纳。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留用。
附件1:公开招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公开招用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