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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清河县大学生当兵待遇 邢台清河县大学生当兵待遇如何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6 05: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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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清河县大学生当兵待遇

  国家政策

  (一)服役期间待遇

  1.可以直接提干。年龄不超过26周岁,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以提干。

  2.可以保送入学。担任班长1年以上的党员,连续2年立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且被战区级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或军级单位先进典型或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奖励的,可保送进入军队院校,毕业后担任军官。

  3.可以报考军校。大专毕业生可参加本科层次考试,录取毕业后担任军官。

  4.优先选取士官。大学毕业生可优先选取士官,套改时,大学学习期间视为军龄。

  5.享受学费补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6.提高优待标准。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其家庭优待金在应当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年分别增发30%、20%、10%。两年退役后,本科、大专毕业生领取的部队津贴、地方优待金、学费补偿等总收入分别约为11.8、12.9万元;如转改士官,大专毕业生可直接转改中士第一年(本科毕业生中士第二年),月工资7000元左右且逐年递增。

  (二)退役待遇

  1.就业安置。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对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河北省每年事业单位招聘时专门拿出岗位招录;服役满5年的,参加公务员招聘时,共享国家“三支 一扶”、“大学生村官” 等基层招录专项计划。服役期间视为工作经历,退役后1年内同当年应届毕业生一样推荐就业,服役满12年的由政府安排工作。

  2.考研优先。全国每年单列安排8000名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

  高校倾斜,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可免初试;本科毕业后3年内考研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 2022 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清河县政策

  1.对符合征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兵役机关充分征求个人服役意愿,在当年上级分配的补兵方向范围内优先进行安排。

  2.从清河县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入伍前做视力矫正手术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手术费用补贴,由县相关部门审核后,按照预算管理程序予以安排。

  3.从清河县参军入伍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义务兵役期间保留其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可返回原工作岗位,根据个人意愿,退伍后优先安排到县城区工作。服役期间获优秀士兵及以上表彰的,可优先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职务职级优先晋升。

  4.高校毕业生士兵退伍后不是党员身份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优先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条件成熟的优先发展为党员。高校毕业生士兵退伍后在农村居住的,可作为农村两委后备干部培养,条件成熟的优先选配为农村两委干部。

  5.向上级提报公务员和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需求时,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

  6.在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或劳务派遣人员招录时,根据用人单位性质,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公开招聘。

  7.符合条件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优先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岗位和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8.退役高校毕业生选择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在缴纳保险、房租物业水电费、担保贷款等方面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9.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内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按规定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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