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时限、地点、咨询电话
(一)受理时限:本年度受理时间自8月15日至10月31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
1.线下窗口受理: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平邑县丰山路21号)。
2.线上网站受理:申请人应是近两年内申请过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且已缴纳本年度1-12月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临沂市人社局网站申报,经网上审核后受理。
线上申报受理指南:登录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就业服务人才服务”模块,进入个人服务栏--点击“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选择“临沂市”--办理区划选择“平邑县”--录入补贴起止月份--点击“计算金额”--提交。线上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应及时到服务窗口提交缴费凭证、填报诚信承诺材料。
(三)咨询电话:0539-4681802
二、申报条件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者就业类型应为平邑县区域内灵活就业或新业态就业;
(二)申请者应在平邑县参保,并缴纳了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
就业类型界定: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的就业人员。不包括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在公益性岗位、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的个体工商户人员。
新业态就业人员主要指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就业人员。不包括与新业态平台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且个人缴费等条件的,据实填写《平邑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并签署个人诚信承诺后,持相关材料到上述服务窗口进行申报。(《申报表》可从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二)受理查验。服务窗口审核申报材料,初步查询、比对已享受补贴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受理材料,录入管理系统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本人并告知原因。
(三)部门协查、社会公示。申报信息汇总并分别与工商注册登记、企业参保缴费等部门数据库比对,甄别申报信息。对符合条件,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四)补贴拨付。补贴资金审批后,按程序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账户。
四、申报材料
(一)“4050”人员应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本人社会保障卡(须激活银行账户功能)或邮政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手写本人联系电话,如复印件上储蓄卡号不清晰,还应手写卡号);
3.个人社保缴费凭证(能在社保系统查询到的,无需提供)。
(二)其他类别就业困难人员应提供材料:
其他类别就业困难人员除应提供身份证、社保卡(或邮政银行卡)、个人社保缴费凭证外,按类别还应提供:
1.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应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应提供低保证明;
3.属于残疾人员的,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4.属于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应提供抚养未成年子女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信息已纳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的,可通过系统核查比对提取的,不再提供相关材料;相关证件能以电子证照替代的,可以使用电子证照。
特别提醒: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进入县人社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请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请勿大量聚集。
附件1【平邑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doc】
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