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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市残联共同研究,实施错峰通行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特对以下符合要求的汽车统一实施备案通行,无需再自行申请办理。
一、具有重庆市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C2或C5驾驶证的下肢残疾人本人名下的汽车,错峰时段通行错峰区域时须为本人驾驶。
二、每名残疾人仅限于备案本人名下的1辆汽车,并将会以短信告知备案成功信息。
三、对违反上述备案规定的,将取消备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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