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于9月12日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9月12日(周一)上午5:00—11:00
二、采样范围
宿城区范围内全体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员、暂住人员、流动人员、外籍人口、重点人群等;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人员不参加采样)。
三、注意事项
1.请居民朋友根据各镇(街道、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具体通知,有序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提前登录“宿康宝”预约生成二维码,凭二维码进行核酸采样;没有“宿康宝”二维码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进行采样。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孕妇、婴幼儿等特殊人员的家庭,可联系所在村居(社区)上门采样。
2.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扎堆,保持良好秩序,严防人员聚集引起交叉感染。采样后,请主动领取并妥善保管“核酸已采样”凭证。
3.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单位、管辖行业领域人员按要求参与区域核酸检测,并安排专人查验核酸检测情况。各商铺业主、出租屋、酒店宾馆要通知员工、住(租)户到就近采样点参加核酸采样。参与采样点秩序维护的志愿者、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各自采样点自行参加采样。
4.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提前报告所在村居(社区),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采样、就诊(不参加集中采样),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人员,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由所在村居(社区)上门采样。
6.请不要触碰医护人员的衣物和采样操作台上的任何物品,更不要把钥匙、手机、身份证这类物品寄放在台面上。
7.采集区等候采样的居民与正在采样的居民须保持2米以上距离,前一个采样居民结束采样起身离开后,等候采样的居民方可上前接受采样,不要提前靠近,不要提前摘口罩。
8.因参加区域核酸检测造成误工,用人单位不作迟到、缺勤处理。
9.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不参与本轮核酸检测、扰乱秩序或瞒报、谎报、伪造信息,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10.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感谢广大居民一直以来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宿城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