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县场所码扫码工作的提示函
为推动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根据我县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将加强场所码扫码工作,提示如下:
一、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对本辖区内场所扫码查验工作承担属地责任,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建立辖区内扫码通行措施监督和保障机制,督促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严格落实。重点抓好具有现场服务活动、广泛近距离接触消费者和客户的部分生活性服务业(如商业、餐饮、农贸市场、住宿、美容、家政、健身、沐浴等服务)、生产性服务业(如金融、物流、会展、中介等服务)等经营场所的扫码查验工作,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确保重点场所扫码通行措施落实到位。
二、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监管责任。市场监管、商务、公安、教育、民政、住建、交通、文旅、卫健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本行业、本领域扫码查验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将各行业主体落实扫码查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范畴,加强日常检查巡查,确保行业领域扫码通行措施落实到位。
三、场所管理(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各场所管理(经营)者严格落实扫码查验要求,确保扫码通行措施落实到位。把好出入口关,合理设置入口线,避免扎堆聚集。安排专人负责提示、督促进店到场人员扫码,并查验扫码结果。发现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应当拒绝该人员进入,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四、居民要严格落实主动防疫责任。进入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时,居民应当主动扫“场所码”,并向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展示扫码结果,自觉遵守扫码秩序。扫码情况存在异常的,应当主动配合场所管理者和相关部门应急处置。请广大居民相互提醒、相互监督、携手互助,共同遵守扫码验码等防疫要求。
各乡镇、各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有未扫场所码进出相关场所行为的,应视情况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罚款。对于拒不履行扫码通行措施的相关责任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加大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作用,强化法律震慑。
嵩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