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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测时间
每周一、周四:
8:00—12:00,完成全县学校、监所、养老机构采样(按原途径进行采样);
15:30—21:00,完成社会面采样工作(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员、流动人口等)。
二、检测地点
城区、园区、乡镇各检测点。(详见附件)
TAG:流动人口 园区 全县 乡镇 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