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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可以线上申请南京无房购房证明吗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8 17:18:36
The Beginning

  符合无房家庭最新认定标准,可提供前一年内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士,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至“我的南京”APP开具无房购房证明:

  1、2008年后在江苏省内登记结婚的非集体户人士;

  2、未婚单身人士;

  3、离异且无未成年婚生子女的人士;

  4、无婚生子女的非集体户丧偶人士。

  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须至窗口开具无房购房证明。

  拓展阅读:无房家庭最新认定标准

  无房家庭须在原有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自有住房的条件下,增加如下两条认定标准:

  (一)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包括房屋赠予、房产交易转让(含份额交易)、通过司法途径转移的房产均纳入交易记录或登记信息。

  (二)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1年内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对于无法提供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南京户籍满5年。

  符合南京既有住房限购政策,但不符合无房家庭认定标准的人员,按照普通家庭购房政策执行。符合《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考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

THE END

TAG:无房  集体户  家庭  婚生子  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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