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西宁市湟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为进一步统筹疫情精准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综合评估研判,决定自10月28日起恢复区内各乡镇(除重点村、社区外)生产生活秩序。
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有效核酸报告、行程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一旦发现体温、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人员,立即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实相关信息,落实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传播风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