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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
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招募岗位指标1:2的比例(医疗卫生岗位不受1:2比例的限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招募名额与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1:2的,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进入复审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报考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招募岗位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零就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本人残疾的考生,凡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岗位指标1:2的比例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的,不占招募岗位名额,直接进入面试。其他考生则按上述比例依次递补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1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附件4,请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行下载),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1份);零就业家庭子女的考生,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1份);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的考生,需提交享受城乡低保所在地区(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或出具的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材料(1份);本人残疾的考生,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募资格。
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于资格复审次日具体组织实施,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招募资格(招募指标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2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零就业家庭子女、本人残疾的考生面试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的,直接进入体检。
招募单位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