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仍然多点散发,周边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为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现将我区疫情防控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开放场所。前期暂停营业的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网吧、酒吧、棋牌室、公共文化场所、体育健身场馆、美容按摩、足浴浴室、理发店、书店、宗教活动场所、托育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向属地镇街申报并承诺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可以有序恢复营业。门诊部、诊所(含备案诊所)、护理院(站)、医务室、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向区卫健委申报并承诺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可以有序恢复诊疗服务。805路、810路、851路、318路和319路镇村公交恢复运营。重新开放场所要张贴场所码,安排专人负责督促落实测温扫码、验码、规范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主动报备行程。倡导所有市民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完成报备后可领取2-3张免费核酸检测券,返姜前提前或抵姜后第一时间再次进行报备。
近7日内有高中低风险区及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入境人员,以及省外及涉疫地区来(返)姜人员,请通过以下方式之一主动报备:
1.线上报备。提倡通过“泰州通”微信小程序中“入泰通”版块如实登记信息报备。
2.电话报备。查询并拨打属地社区(村)电话(见附件)进行报备。
3.现场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入姜后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备。
4.委托报备。入姜后第一时间直接向企业单位(含建筑工地、学校等)、入住酒店(宾馆)报备,由企业单位、酒店(宾馆)再向所在社区(村)报备。
抵姜后,请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各项规定措施,并倡导以上报备人员7日内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各企业单位、酒店(宾馆)在开展跨省公务(商务)活动、日常排查登记中,发现有省外及涉疫地区来(返)姜人员的,要主动告知其按照要求提前报备,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三、严格做好“落地检”。所有省外和涉疫地区来(返)姜人员抵姜时,请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过境处便民服务点进行核酸采样,完成“落地检”。过境车辆驾乘人员即采即走;在姜驻留人员实行“3天3检”(间隔24小时),其后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倡导其他市外人员在上述场所便民服务点完成 “落地检”,错过“落地检”的应在抵姜后3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四、加强核酸证明查验。自10月26日起,乘坐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抵姜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等人流密集场所时,须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型单位要加强员工工作和食宿场所“点对点”管理,查验外省(市、区)新聘、返岗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须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其他公共场所,要严格戴口罩、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保持安全距离、通风消毒和“场所码”扫码入场等防控措施。重点人群要应纳尽纳、应检尽检,对逾期人员实行赋码管理。
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不主动报备的、健康监测期间不落实“7天5检”“3天3检”、无特殊情况多次不参与全员核酸检测的个人,执行疫情防控政策不力的单位,未造成疫情扩散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同时对个人赋黄码管理,直至完成规定的核酸检测次数予以解码。对刻意瞒报谎报重点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例接触史,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的个人,执行疫情防控政策不力的单位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泰州市姜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