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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孟津发布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03 22: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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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市孟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点多面广、局部聚集,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坚决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格落实佩戴口罩、返洛报备等防控措施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按期开展核酸检测等措施,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下列场景和情形下,应当规范佩戴口罩:(1)处于公用区域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时;(2)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长途车、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3)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景区景点等室外场所时;(4)医院就诊、陪护时,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5)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6)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7)其他密闭或者人员密集等场景和情形。

  三、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托幼机构和学校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按照行业规定规范佩戴口罩。相关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提示规范佩戴口罩。个人未按照规定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的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及时提示、劝导;劝导无效的,可以拒绝其进入或者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四、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主动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严格落实扫码登记相关规定,安排人员负责查验,做到逢进必扫,同时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上述场所的人员,应当主动扫码。对于无法使用场所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相关场所应当提供纸质登记等替代措施。通过场所码和其他措施采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不得泄露。

  五、即日起,凡进入我区正在开放的以下各类公共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物流园、书店、餐厅、饭店、咖啡馆、酒吧、茶座等;(2)酒店、宾馆、招待所、民宿等;(3)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足浴店等;(4)旅游景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5)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公园、影剧院、游艺厅(室)、歌舞厅、 KTV、网吧、棋牌室、剧本杀、密室逃脱等;(6)政务服务中心、银行、水电气网暖营业厅、邮政快递处理场所和网点等;(7)飞机场、汽车站、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网约车;(8)医院(急诊除外)、卫生院、诊所、药店等;(9)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业(工地)、写字楼、产业园区;(10)各类学校、培训机构、托幼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11)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监管场所等;(12)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宗教活动场所。

  六、卫健、交通、住建、民政、商务、工信、教体、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文广旅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将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按期开展核酸检测作为本行业本系统疫情防控法定职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管业务必须管防疫、管生产经营必须管防疫”,制定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七、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履行本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未按照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个人未按照规定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开展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或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来(返)孟人员请在抵孟前通过“支付宝—豫事办—来(返)豫报备”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如有7日内中高风险旅居史,请及时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对不及时如实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或者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九、广大居民请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常通风、规范配戴口罩,配合落实场所管控措施。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不适,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告知旅居史、活动史的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参与者。科学精准有效防控疫情,需要“你、我、他”一同奋进接力。全区广大居民群众要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主动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个人常态化防护,让我们携手并肩,同心抗疫,巩固全区疫情防控成果,共同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坚固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洛阳市孟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

  孟津区及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机构联系电话

  孟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0217998

  会盟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379—67833081

  平乐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379—67811197

  白鹤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379—67866036

  送庄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379—67855166

  朝阳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379—67879902

  城关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379—67912137/67929191

  麻屯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379—67895678/60228633

  常袋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379—67840062

  横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379—67806036

  小浪底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379—67821188/67823983

  西霞院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379—66968581

  康乐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379—66933441

  吉利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379—66912353

  河阳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379—66931088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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