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域转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告
(2022年第42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决定自2022年10月29日0时起,将城西街道天达佳园风险等级由中风险调整为低风险。调整后,海陵区所有高、中风险区均已解除,全域转为常态化防控管理。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开放场所。健身房、游泳馆、瑜伽馆、舞蹈房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影剧院、网吧、KTV歌厅、舞厅、游戏游艺厅、棋牌室、麻将室等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美容院、足浴店、保健按摩店等经营性服务场所暂不开放。餐饮、酒店、商场等场所严格执行“50%限流、预约、错峰”要求,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措施,方可正常营业。理发店、书店、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等经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街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有序恢复。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门诊部、诊所(含备案诊所)、护理院(站)、医务室、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向区卫健委申报并承诺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后,可有序恢复诊疗服务。
二、主动报备行程。倡导所有市民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报备,返回海陵前或抵达海陵后第一时间再次进行报备。近期有外省旅居史,特别是近7日内有高中低风险区及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可通过“泰州通”微信小程序、电话、委托等方式,主动向属地社区(村)报备。各企业单位、酒店(宾馆),发现有省外及涉疫地区来(返)海陵人员的,要主动告知其按照要求提前报备,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向属地社区(村)报告。倡导来(返)海陵人员7日内不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培训等集体活动,不进入室内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落实检测要求。所有省外和涉疫地区来(返)海陵人员抵达海陵时,请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过境处便民服务点进行核酸采样,完成“落地检”。过境车辆驾乘人员即采即走;在海陵驻留人员实行“3天3检”,其后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倡导其他市外人员在上述场所便民服务点完成“落地检”,错过“落地检”的应在抵达海陵后3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四、严格防控措施。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通风消毒和“场所码”扫码入场等防控措施,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异常必报”。广大市民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主动配合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规范佩戴好口罩。重点人群要按规定频次完成核酸检测,不得逾期。
五、控制线下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尽量采用线上视频等形式召开,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大型餐饮、展会、庆典、培训、会议等活动,应控制人数、限制规模,须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备,并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六、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防控政策调整,一如既往支持、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海陵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