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11月5日,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和排查管控工作。为严防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按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从即日起先开展区域核酸检测三天三检,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再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村)民积极配合,有序参与。倡导区域内居(村)民原则上不离开萍乡,非必要不外出。
二、暂停各类现场会议和群体性活动(含广场舞),减少人员聚集,市民要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白事简办、喜事缓办、宴会不办。
三、主城区内室内娱乐场所(棋牌室、麻将馆、游戏厅、网吧、酒吧、KTV、营业性演出场所、足浴馆等);体育经营场所(体育馆、健身房、瑜珈馆、游泳馆、台球厅、室内舞蹈班、跆拳道馆等);校外教培机构(含学科类、非学科类);室内文博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纪念馆等)等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四、所有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室内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宗教场所等人员聚集性场所暂停开放。
五、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含出租车和网约车)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扫“场所码”、查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六、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主动加强涉疫人员排查,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出入人员须自觉遵守落实扫“场所码”、查验“两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七、相关部门要维护好市场秩序,保障物资供应,确保居(村)民日常生活需要。
八、广大居(村)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立即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萍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