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13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77号)
11月11日来,我县发现多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现将其中13名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感染者:向某萍
11月5日
7:10 骑车至液化气公司上班;
12:00 在公司食堂吃饭;
16:00 骑车回家;
18:26 步行至张老五辣子鸡店就餐;
19:13 步行至湘龙百货一楼购物;
20:00 步行至龙城中央皓德培训中心接小孩,回家后在未外出。
11月6日
7:00 骑车至液化气公司上班;
12:50 骑车至高级中学接小孩;
16:00 从单位下班后步行至接官街;
18:00 开车接朋友付某玲至醉行湘西就餐;
20:00 开车送付某玲到接官街;
20:10 开车至华莱士买东西;
20:30 开车回家后未外出。
11月7日
7:08 步行至百货大楼巷子吃早餐;
7:30 骑车至液化气公司上班;
16:00 骑车回家,后未外出。
11月8日—9日
7:00 骑车至液化气公司上班;
16:00 骑车回家;
19:00 骑车与付某玲至北门夜宵就餐;
20:00 至龙城中央皓德培训中心接小孩,回家后在未外出。
11月10日
7:15 骑车至液化气公司上班;
16:00 步行至接官街与付某玲一起在艳艳工作室补眉毛;
16:30 乘坐摩的至张老五辣子鸡店就餐;
18:30 与付某玲共同到高铁北站散步;
20:20 乘坐付某玲的私家车至金三角夜宵店就餐;
21:00 与付某玲乘做丁某私家车回家。
11月11日
3:55 到接官街买牛肉,在李姐糍粑店、三妈霉豆腐店购物,在药材公司门口买辣椒、买萝卜;
7:20 骑车至液化气公司;
10:20 开私家车回家;
10:40 步行至药材公司门口旁怀仁药房买药;
10:51 步行至南台堡小区核酸检测点做核酸之后回家未外出。
11月12日
12:40 与向某龙、李某安步行至南台堡小区做核酸;
12:50 做完核酸后回家未外出。
感染者:沈某友
11月7日
12:12,从康家坝巷家中步行沿湘鄂路、长沙路前往一品名都;
13:44,到达一品名都老班长宴会厅;
13:58,步行至万豪KTV对面,坐的士回到家中;
14:20,步行至湘鄂路路口,坐摩的到金三角夜宵店;
19:46,从家中驾车前往殡仪馆;
20:13,离开殡仪馆前往金三角夜宵店上班;
22:54,从金三角夜宵店回家,未再外出。
11月8日
10:32,从家中步行沿长沙路、209国道、朝阳路,到达茶亭路里快餐店对面取快递;
11:13,步行沿皇仓路、长沙路,到地税局附近购物;
12:12,步行沿长沙路、湘鄂路回家;
15:57,步行沿湘鄂路、回龙路去金三角夜宵店;
20:00,步行至皇家壹号KTV唱歌;
21:00,步行至金三角夜宵店上班;
22:50,步行沿209国道、长沙路、湘鄂路回家。
11月9日
10:17,驾车前往陶瓷厂小区对面;
10:56,返回家中;
18:11,从家中前往金三角宵夜店上班;
18:55,步行外出至南门二桥,沿沿河绿道走至南门三桥,湘鄂路、回龙路,回到金三角夜宵店;
19:37,骑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1月10日
9:13,步行至湘鄂路金蝶宾馆门口,乘出租车去华塘街道二小区;
9:35,在贝恩幼儿园下车,进入二小区中盛精诚审计公司;
10:02,步行沿岳麓大道、湘鄂路回到家中;
16:01,步行沿湘鄂路、回龙路前往金三角夜宵店上班(期间与阳性感染者杨某接触);
23:20,步行回家,未再外出。
11月11日
上午一直在家未出门;
15:12,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黄某祥
11月5日
22:30,在南岳宫旁第一家吃铁板烧。
11月6日
01:30,吃完铁板烧后回家;
08:01,抵达大众医院旁“老百姓大药房”门前人行道附近短暂停留;
8:04,抵达县教体局门前停车道附近短暂停留;
8:08,抵达财富花园正门前附近短暂停留;
8:14,抵达皇仓中学对面天桥路口附近短暂停留;
8:23,抵达诚信广场正门岳麓大道入口两侧附近短暂停留;
12:43,抵达皇仓中学正门人行道附近;
14:16,回家;
19:45,骑摩托车到诚信华府2栋1402室;
21:15,回家后未外出。
11月7日
07:20,骑摩托车送女儿到第一小学,后回家;
15:38,抵达芙蓉二小正门口和对面路口短暂停留;
20:55,抵达华鑫学校正门前及门前道路附近短暂停留;
22:00,回家后未外出。
11月8日
07:20,骑摩托车送女儿到第一小学;
07:45,骑摩托到166车队门卫处取东西;
07:47,在166车队公交车站奶茶店旁吉首老粉馆吃面;
08:04,在丰彩超市住房楼给岳父姚某阳送面;
08:36,在丰彩超市楼下人行道上的小摊店买东西;
08:38,骑摩托车回家;
20:52,抵达华鑫学校正门前及门前道路附近短暂停留;
22:30,骑摩托车回家后未外出。
11月9日
07:20,骑摩托车送女儿到第一小学,后回家;
14:49,抵达芙蓉二小正门对面附近短暂停留;
22:30,骑摩托车回家后未外出。
11月10日
08:15,在湘鄂路白羊三岔口附近老沙餐馆吃面,后到白羊铁合金厂河边钓鱼;
15:10,骑摩托到第一小学接女儿,后回家未外出。
11月11日
16:30左右,在新体育馆做核酸检测;
19:10左右,骑摩托车到华塘茶亭路加油站;
19:30左右,在新二中三叉路口等黄某华等,后共同前往新体育馆核酸检测点;
20:10,与黄某华等回到新二中三叉路口取摩托车;
20:25,骑摩托车到亿利广场后面;
20:30,骑摩托车到武陵山医院三叉路口接其母亲;
20:40,将其母亲送到亿利广场后,前往城中加油站加油,后回家未外出。
11月12日
09:47,在王府井做核酸检测,后回家未外出。
感染者:黄某发
11月6日
18:00,从上磨盘寨家中步行至醒龙大酒店4楼喝茶;
23:00,步行回家后未外出。
11月7日
9:00,从家中步行至醒龙大酒店与姚某阳等人喝茶,约半小时后乘朋友车前往宣恩县李家河镇看工地;
11:00,返回醒龙大酒店喝茶;
16:00,步行至四海宾馆后,返回中医院核酸采样点采核酸,步行回家,再未外出。
11月8日
10:00,步行至天籁大酒店,乘朋友车与姚某阳等前往宣恩县李家河镇看工地,约半小时后返回龙山;
13:30,从龙城中央步行沿光明路至县政府门口、三八门市部对面、朝阳路、湘西明珠、金龙大酒店、四海宾馆回家;
18:00,从家中骑电动车到世纪广场散步,半小时后回家,再未外出。
11月9日
9:00,步行至疾控中心对面茶楼喝茶;
15:00,步行回家,再未外出。
11月10日
上午在家,未外出;
17:00,步行至金穗苑检查中心对面茶楼喝茶,约1小时后步行回家,再未外出。
11月11日
16: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杨某
11月8日
全天未外出;
11月9日
11:00—22:00时40分在邻居杨某梅家打麻将。
11月10日
8:00,经王府井-风雨桥-亿利广场-接管街买菜后原路返回;
9:00,在王府井前与其姨妈彭某兰聊天后回家;
11:00—22:40,在邻居杨某梅家打麻将。期间,阳性感染者公交车司机杨某到杨某梅家中与其近距离接触。
11月11日
10: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沈某
11月6日
上午在交通局家中未外出;
14:44,去金三角夜宵店上班。
11月7日
1:51,从金三角夜宵店下班回家;
14:20,从家中去金三角夜宵店上班。
11月8日
2:38,从金三角夜宵店下班回家;
12:51,从家中去金山角夜宵店上班。
11月9日
2:06,从金三角夜宵店下班回家;
14:55,去凤阳街菜市场买菜后回家;
15:15,从家中去金三角夜宵店上班。
11月10日
2:13,从金三角夜宵店下班回家;
12:20,坐摩的到茶亭路欧泰KTV对面巷子内麻将馆打麻将;
15:17,坐摩的到凤阳街菜市场买菜;
15:30,步行至新建路坐摩的,去金三角夜宵店上班(期间与阳性感染者杨某接触)。
11月11日
1:30,步行沿回龙路、民族路、红岩井巷、新建路前往凤阳街菜市场买菜、菜市场入口水果店买水果后回家;
9:50,在老百姓健康药房(百信店)购买医疗物资;
10:43,在农机家园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
10:48,在怀仁大药房(龙山老百姓店)门口买面,随后回家;
19:17,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田某英
11月9日
14:10 从吉首沙子坳龙潭坡乘车回龙山;
16:03 到龙山县狮子头高速出口下高速;
16:17 到南门二桥金三角夜宵店工作;
01:30 下班步行回交通局宿舍家中11月10日。
11月10日
12:20 从新建路搭乘摩的到茶亭路欧泰KTV对面巷子内打麻将;
15:17 坐摩的到凤阳街菜市场买菜;
15:33 在新建路搭乘摩的去金三角夜宵店工作;
01:30 下班回家。
11月11日
01:50 到凤阳街菜市场买菜;
02:10 回家后一直未外出;
14:50 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谢某娟
11月7日
12:00,和阳性感染者姚某等人自驾车酉阳县龙潭镇,期间在桂塘镇乌龙山村路边摊吃小吃;
16:00,抵酉阳县龙潭镇金都宾馆;
19:00,到金都宾馆附近的餐馆晚餐,后返金都宾馆未外出。
11月8日
9:00,返会龙山县召市镇;
11:30,在召市镇邮政银行门口“二秀面馆”早餐;
12:10,在召市镇伊利小区附近药房购物;
12:40,在召市镇人保财险服务部停留;
14:00,返回龙山县城,到一品巷高姐副食店骑摩托车前往诚信广场地下车库,送人至拘留所宿舍后回家。
11月9日
14:00,步行至时代大酒店附近农贸市场购物,后骑摩托车至老林业局旁检测站门口的摊位购物;
15:00,到一品巷高姐副食店;
16:00,回家后未外出。
11月10日
10:00,到高姐副食店骑车至拘留所宿舍接人到诚信广场地下车库,后驾车到民安街道汤家沟接人前往召市;
11:40,在召市镇曾家坝面馆午餐;
12:00,驾车前往召市镇瓦房乡坪溪村谢某娟家;
18:00,驾车至召市镇人保财险服务部送人,随后返回县城,骑摩托车在新龙超市“全家蛋糕”购买甜点后,至一品巷高姐副食店返还摩托车,后回家未外出。
11月11日
全天在家,期间15:00在楼下做核酸检测。
11月12日
凌晨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姚某波
11月7日
16:02,从县城驾车前往内溪乡内溪二组;
17:40,到达内溪乡内溪村。
11月8日
上午在内溪乡内溪村二组;
16:09,从内溪乡内溪村驾车进城;
18:43,到陶瓷厂小区家中,未再外出。
11月9日
5:27,从陶瓷厂家中前往166车队,全天驾驶城乡公交车(湘UA0196)往返于166车队、洗洛、张家坡之间,期间在洗洛桂花村费家湾正宗宣恩包谷粑店打包早餐,多次在兴隆街停车点旁副食店停留;
17:28,从166车队外出,步行沿新建路、堰沟巷返回陶瓷厂小区家中。
11月10日
5:41,从陶瓷厂家中前往166车队;
全天行程与11月9日一致,期间8:35在166车队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
17:40,从166车队外出步行前往南门二桥金三角夜宵店吃晚饭;
21:18,步行回陶瓷厂家中。
11月11日
上午在家中未外出;
14:49,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姚某国
11月5日—7日
在民安街道建成家园小区至世纪广场活动。
11月8日
9:00,驾驶私车到“三一电器”门口接阳性感染者姚某阳一行,前往湖北宣恩县李家河镇看工地后返回龙山。
14:00到“龙城天禧饭店”赴宴席;
16:00驾私车离开送彭某平到半山公馆小区后回家。
11月9日
9:00下楼给彭某平取钥匙。
10:00与彭某平驾车至维也纳宾馆一楼茶楼与田某旺等4人喝茶;
16:00驾车至“土家新村”饭馆吃饭;
19:00开车至“一品阁”茶楼喝茶打牌;
23:00驾车回家。
11月10日
8:00驾车至“环亚”对面五金店买钻头,后到内溪乡潭口村修理拱桥;
12:00到内溪乡学校门口对面餐馆吃午餐;
13:00潭口村修理拱桥;
17:00回贾市乡西拉村三哥家中。
11月11日
7:00,驾车到内溪乡潭口村修理拱桥。
10:55到贾市乡卫生院做核酸后,返回潭口村。
17:00回贾市乡西拉村三哥家中,未外出。
11月12日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张某轩 阳性感染者:张某华、赵某云孙。
11月7日—10日
7:30,步行去龙山一小上学;
17:30,步行回家,后未外出。
11月11日
学校停课,居家没有外出。
感染者 :张某君
11月6日
16:00到农环巷黄某波家楼下看打牌;
18:00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7日
12:00到黄某波家楼下打牌;
22:50至醒龙大酒店茶楼与阳性感染者姚某阳喝茶;
23:31送张某回城北,后回家。
11月8日
10:24 从农机公司至黄某波家;
11:00到醒龙大酒店乘坐陈某良车至李家河;
13:00从李家河与姚某阳等6人返回龙城中央;
14:38 联通公司门口停车,到龙盾取公章,后驾车至南方广告 逗留30分钟;
15:46 青年路十字路口巷子吃饭;
17:42从农机公司至黄某波家;
20:55 自驾返回家中。
11月9日
9:48从农机公司至黄某波家;
13:10与黄某燕骑摩托车至龙城雅苑“老班长餐馆”吃喜酒;
15:00返回黄某波家;
15:35与黄某燕在红星美凯龙河边散步;
19:31与黄某燕至209国道羊蝎子夜宵店对面吃夜宵;
20:08自驾返回家中;
20:55步行至北斗星教育接二女儿张某涵回家。
11月10日
12:56从农机公司至黄某波家;
13:19回家;
20:56 在书院坪社区医院购买药品。
11月11日
11:35 龙城中央核酸点采核酸;
11:45 驾车去黄某波家;
19:40 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22:09 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赵某云
11月6日
9:20,从龙凤路家中步行至新建路建设银行;
10:05,在建设银行柜台取款后步行回家,未再出门。
11月7日
15:50,与阳性感染者姚某阳等6人在家中一起晚餐;
11月8日
在家未外出。
11月9日
8:30,沿朝阳路、新建路步行至北正街菜市场买菜,随后返回家中;
10:00,途经北门上、老人民医院、党校步行至白坪村赵某平家中;
14:00,坐张某华摩托车回家后未外出。
11月10日
上午未外出;
15:00,与张某华自驾到殡仪馆6号厅;
15:30,在殡仪馆食堂4号区吃晚饭;
16:00,与张某华驾车回到家中,之后未外出。
11月11日
10: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以上13名感染者已转运至龙山县定点救治医院,并对其密切接触者及其他风险人员进行追踪排查、流动病学调查和隔离管控。
如与以上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或县疾控中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如有瞒报、迟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43-6234025
县疾控中心:0743-6223469
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原文链接>>>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13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