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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广州越秀发布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研判,自2022年11月15日8时起,以下区域临时管控措施调整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并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0、31号通告执行。
六榕街:象岗山23号、23号之一,东风西路120号。
大塘街:中山四路201号东鸣轩B座。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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