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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6时起,将市北区阜新路街道重庆南路7号4号楼二单元和三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TAG:指挥部 疫情 领导小组 防控 经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