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8日,阳江市阳春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核酸检测人员中发现。
确诊病例:吴某,女,现住址:阳春市春湾镇新明村委会东风村。11月7日在核酸检测人员中发现,8日阳江市疾控中心复采复检核酸结果阳性,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已按规定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阳江市委市政府、阳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流调溯源、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场所管控等工作。目前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已落实隔离管控,根据流调情况已划定风险区域,重点场所已落实管控并进行了终末消毒。
行程轨迹:
11月4日
7:36-7:41 与丈夫自驾车去阳春市春湾镇石龙路米铺(自家店铺);
7:42-15:40 在米铺,期间无外出;
15:41-16:09 自驾电动车到阳春好邻居春湾店购物;
16:10-16:40 自驾电动车去长兴花园一期9栋亲戚家;
16:41-19:00 在米铺(期间自驾电动车到春湾镇龙宫广场接儿子放学,后返回米铺);
19:01与丈夫自驾车回家,之后无外出。
11月5日
7:41-7:50 与丈夫自驾车到阳春市春湾镇石龙路米铺;
7:51-9:30 在米铺,期间无外出;
9:31-10:00 自驾电动车到春湾镇华隆市场买菜;
10:01-14:00 在米铺,期间无外出;
14:01-14:40 自驾电动车送儿子到春湾中心卫生院急诊科看病;
14:41-17:15 在米铺,期间无外出;
17:16-17:30 自驾电动车到华隆市场买菜;
17:31-19:00 在米铺,期间无外出;
19:01 与丈夫自驾车回家,之后无外出。
11月6日
7:41-7:50 跟随儿子搭乘阳春市启贤学校校车到春湾镇龙宫路口下车;
7:51-8:00 步行到文娟肠粉皇店打包早餐;
8:01-8:10 步行到华美饼屋店购物,之后由丈夫开摩托车接其回阳春市春湾镇石龙路米铺;
8:11-9:55 和丈夫在米铺吃早餐;
9:56-10:15 自驾电动车到华隆市场买菜;
10:16-14:00 在米铺,期间无外出;
14:01-14:30 到阳春好邻居春湾店购物;
14:31-15:30 自驾电动车去长兴花园一期9栋亲戚家;
15:31-15:45 到春湾镇中通快递点取快递;
15:46-22:20 在米铺,期间无外出;
22:21 与丈夫自驾车回家,之后无外出。
11月7日
0:00-10:30 居家无外出;
10:31-11:05 与丈夫自驾车去春湾镇禁毒办核酸采样点做核酸;
11:06-12:10 与丈夫在春湾镇长兴路附近等亲戚买菜;
12:11-12:22 因身体不适,和丈夫开车到春湾镇糖厂诊所就诊;
12:23 两人自驾车回家,之后无外出。
请与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尽快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等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权威信息,自觉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酒店(宾馆)或工作单位,并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就医过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