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由于最近各地疫情变化比较快,建议回绥化前电话咨询0455-8388661,获取各城市各区具体详细隔离政策要求。
最新核酸检测要求:
1、所有抵返绥人员须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入绥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抵达各交通站口时要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身份证件,填报“绥疫通”,主动配合完成“落地即检即走”,抵绥12小时内须完成首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
3、其中,省外无疫情市地抵返人员须在第三日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涉疫市地旅居史人员,要主动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瞒报、谎报、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
回绥化隔离政策:
1、14天内有国内已经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返人员,一律就地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2、14天内有国内已经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未解除前其所在县(市、区、旗)抵返人员,抵返前需先向属地社区(村屯)报告,抵返后中转地市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即可放行,到达居住地后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4、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抵返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返后中转地市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即可放行,到达居住目的地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4、其他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抵返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居住目的地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告,24小时内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及时就医。
5、入境隔离期满后的抵返绥化人员,严格“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属地,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入境人员居住条件不达标(居住条件差、通风不良等)的需实行集中健康管理。所有入境返回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健康码赋“黄码”,不得外出,期间不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家庭内不聚餐、不聚集,第2、7、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由外省第一入境地解除隔离抵返人员按规定时限补齐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相应天数和核酸检测次数。
6、省外涉疫城市抵返的高校学生,如持有学校所在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的返乡函(证明),证明一直处于低风险区域并始终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当地多次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点对点”返回居住地,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7、省内各地市间人员加强个人防护,持健康码绿码自由有序流动,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开或进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需要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本地无居所或居所不符合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需要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至隔离期满。需要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非必要不外出,期间不参加各类集体活动,不聚餐、不聚集,并按社区要求报告健康状况。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除入境返回人员健康码需赋“黄码”外,其他人员如属地指挥部具备上门采样条件可赋“黄码”,各市地可自行研判实施,赋“黄码”人员不得外出。
9、国内报告1例及以上本土病例的县(市、区、旗)尚未调整和公布风险等级的,经专家评估如有社区传播风险,视为中高风险地区;如涉疫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排查管控政策自动终止。
10、经疫情发生地协查推送及本地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时空伴随者及重点区域驻留人员按原有管控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