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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广州越秀发布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决定自2022年11月21日0时起,调整以下区域临时管控措施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大塘街:德政中路里仁坊7号、9号。
光塔街:解放中路文星阁406号(A栋)、408号(B栋)全域(含地下停车场,不含1-6楼商铺)。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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