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1日福建省厦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一、本地疫情
11月20日0—24时,我市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
本土确诊1:重点地区入厦人员筛查发现。11月20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其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由市定点医院隔离诊治。
本土确诊2:为确诊病例的密接人员,集中隔离点核酸筛查发现。11月20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其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由市定点医院隔离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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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本土确诊病例目前住院44例,无死亡病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尚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0例。
二、密切接触者
目前密切接触者、外地通报协查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共同居住家属正在接受集中医学观察者7329人。
三、境外输入疫情
11月20日0—24时,厦门市报告新增境外输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5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2:台湾居民。11月19日乘航班抵厦。入境后即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0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其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由市定点医院隔离诊治。其同航班旅客均已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5:中国籍。11月17日乘航班抵厦。入境后即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9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其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由市定点医院隔离诊治。其同航班旅客均已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6-10:中国籍。11月18日乘航班抵厦。入境后即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9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其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由市定点医院隔离诊治。其同航班旅客均已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1-12:香港居民。11月15日乘航班抵厦。入境后即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9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其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由市定点医院隔离诊治。其同航班旅客均已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3:中国籍。11月15日乘航班抵厦。入境后即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9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其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由市定点医院隔离诊治。其同航班旅客均已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4:台湾居民。11月18日乘航班抵厦。入境后即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9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其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由市定点医院隔离诊治。其同航班旅客均已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5:中国籍。11月16日乘航班抵厦。入境后即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0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其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由市定点医院隔离诊治。其同航班旅客均已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中国籍。11月18日乘航班抵厦。入境后即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0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其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由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其同航班旅客均已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台湾居民。11月19日乘航班抵厦。入境后即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9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其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由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其同航班旅客均已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4:中国籍。11月18日乘航班抵厦。入境后即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9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其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由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其同航班旅客均已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中国籍。11月17日乘航班抵厦。入境后即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9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其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由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其同航班旅客均已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截至11月20日24时,厦门市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617例。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尚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6例。
已治愈出院病例2447例,目前住院病例170例;无死亡病例。
【厦门市卫健委温馨提示】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高风险地区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健康管理工作。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加强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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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积极心态,防控新冠肺炎心理热线0592-539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