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在对外省返回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新冠阳性感染者,经分析研判,存在社区传播风险,且当前县域输入性风险不断加大,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防止风险外溢,自11月24日6时起,对全县实行临时性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离巴,确需离巴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
二、实行区域交通管制,客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暂停营运,人员“不出不进”。应急抢险、外出就医、疫情防控、民生保障、重要公务等相关人员和车辆不受出入限制。
三、除商超、药店、加油(气)站、汽修汽配门店、餐饮类企业(不可堂食)等民生基础保障类经营场所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
四、个体诊所等民营门诊部全部暂停营业,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统一到发热门诊就医。药店严格执行“沃填报”制度。
五、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早夜市、广场舞、演出、展销促销等人员密集活动,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养老院、福利院、拘留所、看守所等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学校停止线下教学,培训、托管等线下培训机构停业。
六、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具备闭环管理条件的工业企业、重点项目、建筑工地可以封闭式生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七、请广大居民群众认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积极响应“口罩行动”,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需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县域内居民、外来人员等所有在巴人员均须按要求参加区域核酸检测,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保持2米以上间距,不交谈、不聚集,即采即回。
八、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遵守临时性管控措施,以及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
本公告发布实施后,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相应防控措施。
巴彦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