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对象
1、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认定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向户籍地镇街申请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
2、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特困等群体,可向户籍地镇街、村(社区)申请临时救助。
3、因患新冠肺炎造成家庭重大生活困难的居民,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镇街、村(社区)申请临时救助。
4、因探亲、务工等原因滞留在我县,因疫情在我县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群。
5、因疫情防控无法外出务工,或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镇街、村(社区)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6、因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镇街、村(社区)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7、对经过应急期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因灾返贫。
二、救助流程
三、申请方式
1、因疫情导致居家隔离的低保、特困对象,可根据实际困难向村社、乡镇(街道)反映救助需求,相关部门及时给予相应救助帮扶。
2、市民可在“酉阳县社会救助”微信公众号查询各类救助服务热线,并通过“救助申请”版块线上登记救助申请。
四、温馨提醒
为及时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各类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特殊困难儿童和高龄、空巢、独居老年人,以及其他行动不便、临时出现生活困难的群体需要基本生活帮助及服务的,可拨打以下民政救助、求助、服务热线:
酉阳县民政局办公室:023-75552321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023-75531396
临时救助:023-75679710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023-75558909
婚姻登记:023-75530445
殡葬管理:023-7555915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023-7553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