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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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退休人员去世申请地点
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死亡,直系亲属到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关系所属经办机构申领遗属待遇。
注:参保人员如果1992年1月前(不含)参加工作的,申报遗属待遇时,须提供人事档案,核定视同缴费年限。
自2021年9月1日起,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待遇按照人社部发〔2021〕18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丧葬抚恤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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