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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27日12时起,将李沧区李村街道玉清宫路46号,城阳区夏庄街道王沙路66号磊鑫伊顿阳光4号楼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图源: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TAG:指挥部 风险 通告 领导小组 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