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需要隔离。
返渝要求:
市外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各交通口岸查验通信行程卡后,按照指引扫描“入渝码”,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申领“渝康码”,准确填写“社区报备”有关信息。
新疆返渝防疫规定:
对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17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11月17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对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17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11月17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离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行“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通过航班、铁路来渝返渝的,由目的地区县到机场、火车站“点对点”闭环接回本区县隔离。通过自驾来渝返渝的,由目的地区县在高速公路下道口“点对点”闭环接转至本区县隔离。
如经重庆中转前往其他省(区、市),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点对点”闭环中转离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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