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货运车辆集中转运的通告(第27号)
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自2022年11月29日零时起启用景泰县货运车辆集中转运平台(县城北汽配物流园处),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景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必须提前三天通过白银快办向目的地乡镇、社区(村)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报备,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甘肃省健康码绿码来景。
二、所有货运车辆入景时一律接受交通检疫点核验登记、落地采检后,由县公安交警部门引导,按规定路线(从营双高速景泰北出口、乌玛高速景泰南出口驶入,由G338线、东二环路行驶至东环路物流园后,沿北环路行驶至纵一路方舱东门进入)行驶至景泰县货运车辆集中转运平台,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集中转运。
三、各接收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场主体、企业)要按照“谁的货、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点对点”接返、全程无接触装卸货要求,对因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疫情传播风险,将依法追究责任。
1.对入景后卸货即返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使用封条将驾驶室封闭,货车司机在规定地点停车,接收单位组织卸货后,引导返回检疫点再次进行登记确认后离开。行业主管部门要全程指导监督按照上述管控政策执行。
2.对入景后卸货休息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履行上述程序卸货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路线引导前往产城融合园休息,休息期间住宿费全免,伙食费自理(早餐10元/天、午餐20元/天、晚餐20元/天)。行业主管部门要全程指导监督按照上述管控政策执行。
3.对目的地为我县区域的返家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履行上述程序后,按照防控办推送的最新风险地区及政策要求,在产城融合园进行闭环管理,由相关行业部门交由其居所地乡镇、社区(村)严格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4.对持有省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货运车辆由相关行业部门负责管理,保障车辆通行。
5.对军用、消防、抢险救援、医药品运输、大型工程类等特种(殊)车辆由相关行业部门审批后,保障车辆通行。
四、景泰县货运车辆集中转运平台设有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点,检测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五、对确需前往加油加气站、维修检测点以及其他区域的货运车辆,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严格实施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景泰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