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湾区发现1例省外输入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2022年11月25日晚,龙湾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龙湾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落实流调溯源、转运隔离、区域封控、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目前该感染者已经转运至定点医院。该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4日
08:04 乘坐D3211动车(4车厢)返温;
09:23 到达温州南站;
10:03 在温州南站核酸采样点采样;
10:36 乘坐91路(浙C2618D)公交车;
11:56 到达状元交通枢纽中心;
12:01 步行至状元街道前梅南路公厕;
12:03 步行至前梅北路56号家中;
12:47 步行至前梅南路公厕;
12:52 步行至龙腾南路状元粮油副食品店(双联观大门口)购买物品后返回家中;
13:02 步行至龙腾南路状元粮油副食品店(双联观大门口)购买物品后返回家中;
15:47 步行至前梅南路公厕;
15:54 步行至龙腾南路状元粮油副食品店(双联观大门口)购买物品后返回家中;
19:05 步行至兴元路丰越(剑派)鞋业;
21:02 步行至华泰超市(中华路店)购买物品后返回家中。
11月25日
10:34 步行至状元街道文化公园核酸采样点采样后返回家中;
10:39 步行至江龙农贸市场购买物品后返回家中;
18:39 步行至石坦山公园;
19:33 步行至兴元路开元路交叉路口,接到通知纳入管控后直至被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请在以上时段于上述场所有过活动轨迹的人员,不要外出,立即主动向属地街道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如瞒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形势,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省外来龙返龙人员要提前两天预申报,抵温完成“落地检”后严格实行“3天3检”,在此期间“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和重点机构”。
龙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