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优化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我区除高风险区外全域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四方责任”。党委政府明确属地责任,行业部门负起主管责任,各单位夯实主体责任,个人履行自我健康管理责任,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汇聚疫情防控合力。
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各类生产经营场所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密闭半密闭场所恢复营业,餐饮经营单位有序恢复堂食。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员工健康监测,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落实场所环境卫生制度,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市民朋友凭健康码绿码通行,配合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重点场所、特殊场所如另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有序恢复线下教学。高职院校、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返校复课安排按教育部门通知执行。
四、持续加强自我防护。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遵守防疫的各项规定要求,保护个人健康。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保持1米社交距离。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医就诊。
五、疫苗接种应接尽接。请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尤其是60岁以上的请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请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共同构建免疫屏障。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