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
一、划定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1.光明西道街道永兴小区28号楼5单元。
2.银河南路街道奥富斯小区3号楼1单元。
3.北史家务镇银河嘉苑2区6号楼1单元。
4.北史家务镇银河嘉苑2区2号楼。
5.杨税务镇大家新城小区A5号楼1单元。
6.杨税务镇大家新城小区B4号楼2单元。
7.龙河高新区大拇指广场小区四期3号楼1单元。
二、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1.杨税务镇学府澜湾小区西区5号楼2单元
2.杨税务镇学府澜湾小区西区10号楼3单元
3.光明西道街道呈祥紫园小区5号楼2单元
4.光明西道街道蔡豆庄春意里东7条
5.永华道街道尚华城小区20号楼3单元
6.永华道街道尚华城小区18号楼1单元
7.永华道街道尚华城小区18号楼2单元
8.永华道街道盛世豪庭小区2号楼7单元
9.永华道街道安泰家园小区4号楼
10. 永华道街道畜牧局综合楼4单元
11. 龙河高新区中建和悦小区7号楼2单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