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企业人员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及要求2022
(一)正常申报
1.学历资历和任职年限
(1)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资格(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须在200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持有双证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毕业。
(3)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分别取得副高级、中级资格。
2.继续教育学时
(1)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审验近3年(2019-2021)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18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及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做硬性要求。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审验近4年(2018-2021)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20学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继续教育学时根据任职年限(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重点院校、重点学科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要求计算。
(3)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审验近5年(2017-2021)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45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50学时。
(4)学时说明
①在审验年限期间取得高一级学历或第二学历的教育,可视为接受继续教育,其中,在审验期内入学并毕业的,视同完成审验期继续教育任务,只需提交学历证明;跨审验期入学并毕业的,具体学时需由院校提供学时证明,并需完成审验期内的公需课目学习。参加国内外考察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的,依据考察或培训的有关文件,按实际考察培训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以6学时折合计算专业课程培训学时。
②对不要求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职称评审系列(专业),凡以往参加过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可代替公需课40个学时,参加过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个模块可代替公需课10个学时(此项政策截止2022年年底,以后不再执行)。
③专业技术人员在报送职称评审材料的同时,须填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登记表》(附件3)及继续教育审验材料。
3.专业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具体要求,请登录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inchuan.gov.cn/)、“宁夏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银川人才网(http://www.zgycrc.com),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拟申报系列(专业),查看对应的职称政策和评审条件,不同系列(专业)要求有所不同,请认真对照学习。
(二)转评申报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需转换同级别职称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在拟转换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新岗位工作业绩,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同一级别的职称转评。对新旧岗位专业基础理论相同或相近的,只审查新旧岗位的工作业绩和任职年限,对论文、理论成果、继续教育学时不作硬性要求。
已取得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且仍在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须先转评同级全区统一有效的职称。转评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学历要求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对转评人员的论文不作硬性要求,主要考核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
(三)破格申报
不同系列(专业)要求不同,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拟申报系列(专业),对照对应的职称评审文件中破格条件进行申报。
(四)高技能人才申报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不将学历、论文、外语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五)自治区以外来宁人员职称的确认
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自主创业等方式来宁的专业技术人员,之前所取得的职称,可按照管理权限申请确认。按照属地和各系列职称管理权限,初、中级职称由所在市、县(区)人社部门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确认;高级职称由自治区人社部门确认;自主评审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确认(能够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验证的职称信息,可由用人单位直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