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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12月5日
烟台发布: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将烟台市福山区清洋街道丽景佳园11号楼1单元、开发区电子大厦(长江路202号)、开发区天马相城4期23号楼(黄河路369号)划为高风险区。
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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