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2月13日英德市区试鸣防空警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和《清远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清府〔2018〕2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防空警报试鸣,以检验防空警报的预警能力,增强市民国防意识和爱国情怀。市人民政府决定,2022年12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时至10时15分在英德市区试鸣防空警报。届时英德市融媒体中心(英德市广播电视台)及英德人民广播电台将同时试鸣防空警报,请市民照常工作和生活。
警报方式:
英德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