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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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3年起,天津放宽父母投靠在津子女的落户政策。此次调整全面取消了外地无子女的限制,放宽至在津有成年子女即可申报。外省市户籍公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 55周岁,或已办理退休手续,来津居住满6个月,其成年子女为天津市常住户口,且在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准予在津落户。
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的,还须提供退休手续);
3.能够证明申请人与被投靠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个人档案等);
4.申请人《天津市居住证》;
5.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