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本市户籍家庭或个人
1、持有《南京市购房证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住房)》或《南京市购房证明(本市户籍单身无住房)》;
2、未在南京市享受过产权型住房保障。
其中,35周岁以下个人还需提供在南京累计缴纳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二)非本市户籍家庭或个人
1、持有《南京市购房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南京市购房证明(非本市户籍单身)》;
2、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3、提供自开具购房证明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4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三)各类人才家庭或个人
1、持有《南京市人才购房证明》;
2、未在我市享受过产权型住房保障;
3、在南京无自有住房。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