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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佛山顺德区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拓展材料:
佛山五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禅城、南海和顺德全区,以及三水中心城区、高明荷城街道行政区域内,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私存数量较大的,会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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