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多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梅岭街道
梅岭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晋江市政府已于2008年11月20日印发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在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街道和陈埭、安海、西滨、池店、永和、东石镇、经济开发区全部村(社区)燃放烟花爆竹。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防治环境污染,维护机场净空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文件精神,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在梅岭街道全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2、重大庆典活动等特殊情况要在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按指定地点、时间燃放。
3、违反上述规定的,或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本通告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属地公安机关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设立举报电话:85612110(梅岭派出所)接受社会和群众共同监督。
特此通告。
梅岭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7日
二、西园街道
西园街道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晋江市政府已于2008年11月20日印发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在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街道和陈埭、安海、西滨、池店、永和、东石镇、经济开发区全部村(社区)燃放烟花爆竹。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防治环境污染,维护机场净空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文件精神,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在西园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2、重大庆典活动等特殊情况要在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按指定地点、时间燃放。
3、违反上述规定的,或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本通告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属地公安机关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设立“禁炮”举报电话:85602221、85023805.接受社会和群众举报和监督。对通过举报,并经西园公安派出所查证属实,对相关当事人处予行政拘留以上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特此通告。
西园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7日
三、罗山街道
罗山街道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晋江市政府已于2008年11月20日印发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在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街道和陈埭、安海、西滨、池店、永和、东石镇、经济开发区全部村(社区)燃放烟花爆竹。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防治环境污染,维护机场净空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文件精神,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在罗山街道全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2、重大典活动等特殊情况要在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按指定地点、时间燃放。
3、违反上述规定的,或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本通告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属地公安机关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设立举报电话:0595-88189110.0595-88181808.接受社会和群众共同监督。
罗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6日
四、新塘街道
202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晋江市政府已于2008年11月20日印发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在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街道和陈埭、安海、西滨、池店、永和、东石镇、经济开发区全部村(社区)燃放烟花爆竹。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防治环境污染,维护机场净空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文件精神,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在新塘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2.重大庆典活动等特殊情况要在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按指定地点、时间燃放。
3.违反上述规定的,或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本通告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属地公安机关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设立举报电话:88122110(新塘派出所),88128805(社区治理办)接受社会和群众共同监督。
特此通告。
新塘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6日
五、陈埭镇
陈埭镇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晋江市政府已于2008年11月20日印发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在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街道和陈埭、安海、西滨、池店、永和、东石镇、经济开发区全部村(社区)燃放烟花爆竹。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防治环境污染,维护机场净空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文件精神,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在陈埭镇全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2、重大庆典活动等特殊情况要在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按指定地点、时间燃放。
3、违反上述规定的,或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本通告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属地公安机关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设立举报电话:85196110(陈埭派出所),85577110(滨江派出所),85122110(西滨派出所),85089110(仙石海防派出所)接受社会和群众共同监督。
特此通告。
陈埭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六、安海镇
禁炮通知
晋江市政府于2008年11月20日印发《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在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街道和陈埭、西滨、安海、池店、永和、东石镇全部村(社区)燃放烟花爆竹。
提醒
安海镇将常态化保持严管、严控、严查,为居民把好安全关;也请各居民自觉遵守规定,不要抱侥幸心理,违规燃放或偷偷购买、储存烟花爆竹。
有奖举报
如果你有发现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烟花爆竹行为时,请及时向安海派出所、安平派出所或市禁炮办进行有奖举报,我们会为你保密。
举报电话
安海派出所:0595-85793110;
安平派出所:0595-85781960
市禁炮办举报电话:110或82030096
七、西滨镇
西滨镇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晋江市政府已于2008年11月20日印发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在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街道和陈埭、安海、西滨、池店、永和、东石镇、经济开发区全部村(社区)燃放烟花爆竹。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防治环境污染,维护机场净空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文件精神,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在西滨镇全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2、重大庆典活动等特殊情况要在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按指定地点、时间燃放。
3、违反上述规定的,或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本通告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属地公安机关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设立举报电话:85122110(西滨派出所),接受社会和群众共同监督。
特此通告。
西滨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八、池店镇
池店镇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晋江市政府已于2008年11月20日印发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在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街道和陈埭、安海、西滨、池店、永和、东石镇、经济开发区全部村(社区)燃放烟花爆竹。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防治环境污染,维护机场净空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文件精神,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在池店镇全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2、重大庆典活动等特殊情况要在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按指定地点、时间燃放。
3、违反上述规定的,或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本通告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属地公安机关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设立举报电话:85985282(池店派出所)接受社会和群众共同监督。
特此通告。
池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九、永和镇
永和镇全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临近年终岁末,“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等节日即将到来,燃放烟花爆竹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人们纪念节日的方式之一,但燃放烟花爆竹会带来强烈噪音、污染环境卫生、引发火灾、破坏机场净空安全等问题。
禁炮通知
晋江市政府于2008年11月20日印发《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在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街道和陈埭、西滨、安海、池店、永和、东石镇全部村(社区)燃放烟花爆竹。
提醒
永和镇将常态化保持严管、严控、严查,为村民把好安全关;也请各村民自觉遵守规定,不要抱侥幸心理,违规燃放或偷偷购买、储存烟花爆竹。
有奖举报
如果你有发现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烟花爆竹行为时,请及时向永和派出所或市禁炮办进行有奖举报,我们会为你保密。
举报电话
永和派出所:0595-88081187;
市禁炮办举报电话:110或8203009
十、东石镇
东石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晋江市政府已于2008年11月20日印发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在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街道和陈埭、安海、西滨、池店、永和、东石镇、经济开发区全部村(社区)燃放烟花爆竹。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防治环境污染,维护机场净空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文件精神,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在东石镇全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2、重大庆典活动等特殊情况要在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按指定地点、时间燃放。
3、违反上述规定的,或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本通告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属地公安机关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设立举报电话:85581110(东石派出所),85582110(海防派出所),接受社会和群众共同监督。对举报经派出所查证属实,且相关违反人员依法处予行政拘留及以上的,给予举报人500元-2000元奖励。
特此通告。
东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